世事往往出人意表, 為平淡的一天添上一點色彩. 午後, 見工完畢, 如常往維園踢球. 在我待業的日子裡, 差不多每天午後也會踢球打發時間, 而我在那裡亦認識了不少朋友.
慣常我會將自己的袋子放於龍門網內, 雖聽說不少盜竊的個案, 但我也不以為然. 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, 當時正在和維園泳池的救生員踢球, 我們疲於奔跑, 猛烈的陽光射在身上, 汗流浹背, 那時我也沒暇顧及自己的隨身袋. 突然, 救生員不但沒有向皮球的方向跑, 反而向龍門後網球場方向狂奔, 同時亦有人大叫 "不要跑, 不要跑".
我本能反應下, 亦與其他人一起往那方向追趕, 想看過究竟. 當我跑至龍門口的時候, 震眼一督, 自己的隨身袋不見了, 我想今次該是我吧, 在我呆一呆之間, 有人喝道 "這個袋是誰的呢!" . 我轉身望一望, 不正是我的袋子嗎! 我頓時鬆了一口氣, 袋內雖沒什麼貴重物品, 如身份證, 錢包, 電話等, 卻有我所有的學歷證書及工作證明.
那陣子, 前方十數人圍著一個人, 我立刻往前看個明白, 原來那個小賊已被擒獲, 當大家叫囂之際, 我也了解對當時的境況. 那個小賊趁我們踢球時, 心想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偷去我的隨身袋, 他又怎知龍門口那班是機警無比, 身壯力健的救生員呢! 最終當場被擒.不久, 警察也到了, 大家忙著解說清楚, 後來, 一位軍警問可否回警局落口供. 今次人贓俱獲, 也要我的隨身袋作物證拍照記錄, 我想也不想就答應協助他們.
起初我以為也不用花很久, 後來我後悔了. 差不多六時已經在北角警署, 他們拿了我的隨身袋拍照記錄, 等了又等, 七時多了, 有一位便衣探員說要和我一起回案發地點拍照, 於是, 我又回到維園. 拍照完後, 那個石探員叫我自己先回北角警署落口供, 他自己有事要辦.
我在報案室又等了很久, 催了幾次, 終於在九時多, 一位女探員叫我落口供了. 那時我已心急如焚, 希望快些完事. 那位幫我落口供的女探員, 原來是高級女督察, 她解說今天案件特多, 人手不足, 希望見諒, 我也沒有計較.從外表絕對看不出好的年齡, 言談之間, 才知她比我還要年輕, 她也是一位拆彈專家, 真是女中豪傑, 自愧不如. 最後用了三個小時, 那份口供才完成.
雖然是三個小時, 但也不覺得難挨, 我盡量用自己的幽默打破沉悶的氣紛, 期間我又了解不少警察工作的細節, 以及他們對政府的不滿. 除此之外, 我亦要多謝他們給我幾塊蒜容包, 一罐汽水, 一份甜品. 現今的探員, 不單要查案, 審犯, 落口供, 更要輸入電腦作記錄, 以及其他行政工作, 與文員差不多.
香港政府呀, 如果你還堅持削減人手, 資源增值, 一件簡簡單單人贓俱獲的案件要花上市民六個小時, 作為市民的我會問問自己, 我花得起嗎?